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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兵团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13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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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政局办公室
 

 

各师,院(校)统战部(组人处)、222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兵团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舆论氛围,局结合当前民政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兵团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要求、职能、程序和制度建设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兵团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下发各单位,望各单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和改进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是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工作机制、人才队伍、配套建设和保障还不够规范、到位,信息编报和宣传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宣传的舆论支撑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新年度,兵团对民政信息的工作高度重视,在兵团第一次民政会议上对做好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对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民政信息工作列入各单位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健全信息员队伍,推进工作落实;要准确把握信息宣传的重点和尺度,结合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政设施建设、普惠温暖工程、社会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作和民政自身建设的宣传;要创新宣传渠道,切实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注重信息宣传的全面性,把握信息宣传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宣传的真实性。

兵团民政局       

2013322     

联 系 人:陈广玉 0991-2896507 289631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