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兵团政务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沟通交流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新兵办发〔2012〕46号)、《关于加快兵团政务网站建设和推进业务应用的通知》(新兵办发〔2012〕65号)、《关于做好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2〕117号)精神,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兵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3〕17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评对象
(一)兵团14个师政务门户网站。
(二)兵团机关政务网站50个。
1.不具有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部门(22个):
纪委(监察局)、办公厅、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政研室、编办、兵直党工委、老干部局、援疆办、审计局、检察院、法院、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文联、红十字会、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党史研究室(兵团志办公室)。
2.具有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部门(28个):
党委宣传部(广电局、出版局、文明办)、统战部(民宗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信委、科技局、财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教育局(体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外事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残联、保密局、档案局。
二、考评目标
(一)全面摸清各师门户网站和兵团机关部门网站建设现状,特别是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结合兵团特点和网站发展现状,形成一套科学的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网站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考评方法与流程;
(三)正确引导各师门户网站和兵团机关各部门网站科学建设,促进兵团政务网站提高建设水平,逐步实现从完善功能向注重服务、突出实效转变;
(四)探索建立跟踪测评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绩效的长效机制,引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
(五)贯彻《关于做好兵团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新兵办发〔2012〕143号)精神,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门户网站内容完整并更新及时。
三、考评内容
(一)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是否按照兵团的统一要求,及时全面地发布了2013年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是否按照责任分工,完成了所负责的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和保障工作。
(三)考评各政务网站的内容建设水平、功能完善程度和用户体验效果。其中,内容建设水平,主要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考评网站在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和互动参与方面有没有相应的服务内容;功能完善程度,主要从网站运行保障、内容可见性、功能可用性三个角度考察网站能不能为用户提供稳定、规范、便捷的服务;用户体验效果,主要则从用户回访率、网页访问深度、导航有效度、站内搜索有效度、用户访问行为热力图分布五个维度考察网站用户的实际体验感受,以引导网站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
针对各师政务门户网站、兵团机关各部门政务网站各自的定位和服务特点,此次考评将兵团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网站建设专项考评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师、兵团机关部门。
四、考评方式
评估工作由兵团办公厅组织实施,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评估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由评估专家组结合《2013年兵团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网站专项考评自评估报告》,按照《2013年兵团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网站专项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估。
五、考评工作流程
(一)4月-5月,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政务网站统一进行网站监测代码部署,为网站客观考评做准备。
(二)5月-11月,通过网站监测软件对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政务网站日常内容更新的数量和频率、网站功能可用性等指标进行持续统一监测,作为考评的客观依据。
(三)11月25日-30日,各单位上报自评报告。
(四)12月1日-20日,专家组根据考评指标对被考评的网站绩效评估打分。期间,专家组专家依据绩效考评指标采集网站建设运行数据,并对网站进行综合评测,对抽查指标进行随机抽查,对各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
(五)12月25日,通报考评结果,并将成绩报兵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评工作说明
(一)兵团机关各部门按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网站建设绩效专项考评成绩排名并进行通报,考评结果按照相应权重计入2013年兵团机关绩效考评成绩。
(二)各师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并进行通报。
(三)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评估指标体系及自评估报告请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