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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兵团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14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办公室 编辑: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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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兵团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中央、兵团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兵团中心工作和民政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展政务公开领域,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兵团民政系统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民政建设、民生保障等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二、做好中央和兵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2014年兵团发展目标任务,特别是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民政举措及执行情况,方便社会各界关注、了解和支持民政事业发展。主动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统计公告等形式,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福利彩票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职工群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在制定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过程中,注重征求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及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着力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

三、推进财务管理、资金运行和招投标信息公开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协调财务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类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将招投标单位以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各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民政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并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加大民政系统干部任免、财务支出、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沟通联络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民政政策,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六、稳妥引导突发事件舆情

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社会关注的社会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和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殡葬等领域舆情动态,做好媒体应对及危机处理,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职工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制定相关预案,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八、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拓宽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咨询留言、网上信访、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搭建了解民政工作的平台。编制发布政务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指导基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民政业务纳入其中,并公开规范办理。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手段,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推广“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等服务制度,倡导分片包块、走访巡访、结对帮扶等服务方式,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九、加强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

各级民政部门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

各级民政部门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