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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试点团场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15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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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关于兵团试点团场社区建设

的指导意见

社区是兵团维稳戍边事业的社会基础,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的作用,现就试点团场社区建设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兵团党委六届十三次、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兵团城镇化会议有关精神,努力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为着力点和着眼点,加快推进团场内部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整合各类资源,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工作队伍,积极推进社区改革,不断完善团场社区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实现社区在工作职责、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经费使用、人员配备、考评激励等方面的协调统一,把兵团团场社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职工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行政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制度保障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团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二)精简高效,有序推进。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团场不增加非生产性机构、不增加非生产性人员、不增加非生产性开支”的原则下,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寓管理于服务中,在服务中实现治理的强化和全覆盖,在探索创新中不断完善兵团特色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先行试点,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基层在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探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兵团特色社区、完善团场社区的有效实现形式,激发社区建设主体的创新动力和社会各方面的创造活力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兵团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与框架下,坚持从团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加强分类指导,落实主体责任,不搞“一刀切”。逐步理顺团场行政职能与社会职能的关系,走出一条既顺应社区发展规律又符合兵团社区实际的建设道路。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团场社区建设的领导机构。

成立“团场社会管理委员会”,在团场党委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工作关系,制定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团场社区建设。

团场社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加挂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的牌子)承担社会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具体负责团场社区建设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的协调落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督促基层组织(包括社区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二)有效整合团场各类资源。

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团场改革中加强对人、财、物的整合,充实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力量,对其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采用聘用制、以奖代补、绩效考核等激励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强学习培训,连队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委派、选举和考核竞聘等方式到社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向社区转移。充分利用现有的场所设施、设备器材等资源,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在不断提升治理与服务水平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节约资源。

(三)建立健全社区的组织机构。

兵团团场社区应当健全以“两委一中心”为重点的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是社区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主要发挥政治思想领导和组织保障作用,根据党建工作有关制度,践行政策宣传、理论学习、监督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稳定和发展培养党员等职责。社区党组织重在发挥核心引领力,通过整合社区内各类党组织的资源和党员力量、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工作共谋、组织共赢、党员共管、辖区共建、资源共享,创建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动各类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共同推动社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2.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有: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团场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团镇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组织开展工作)等三大类。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职能委员会,推进团场向社区居委会购买服务。

3.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站)是团场行政等管理和服务部门工作的平台和服务的延伸,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站点,是便民利民服务的窗口,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和社区居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及卫生、文化和警务等社区服务。社区工作站在做好站点服务的同时,还应积极做好走家入户的服务工作。社区工作站根据管理与服务人口的规模,选配工作人员。

(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合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其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职级待遇由各单位根据社区规模、服务人数、管理难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居民委员会兼职委员、居民小组长(网格长)等是社会管理与社区服务的重要基础力量,参照自治区有关标准,由各单位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2.加强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全面整合工作力量、专业人才、服务团队、设施设备等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预约预告、服务承诺、评价考核、活动保障等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主体的承接能力。发挥党政、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服务中的各自优势与作用,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创新团场社区的形式。

按照科学布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以上

1.以团部社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形式。以团部社区为平台,分片将原连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到对应社区,对尚未实现整体搬迁的连队由社区采用驻点服务、流动服务、延伸服务的办法做到管理服务全覆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转移到社区。

2.中心连队居住区形式。对于距离城镇较远,人口相对比较集中,可成立中心连队居住地社区,周边连队可以以居民小组的形式,纳入中心连队居住地社区服务管理中,实现社区服务与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

各团场可在坚持社区组织完善、资源有效整合、降低运行成本、岗位职责明确、考评激励机制完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探索社区治理模式。

六)重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1.维稳戍边的政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驻社区单位积极配合、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兵团社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作用。建立社区民兵服务站,完善团场城镇社区民兵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突出 “兵”的意识,为组织、动员、作训和执勤提供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团场民兵队伍机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民主管理的自治功能。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依法加强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常态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

3.改善民生的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要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完善面向贫困人口、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社区救助服务;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社区福利服务;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驻社区单位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各民族群众的团结融合。

4.社会治理的稳定功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社区“防控”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人口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开展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掌握社区情况,加强社区流动、外来、刑释解教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宗教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发挥稳定器作用。

5.提升素质的文化功能。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成立社区文化站,搭建社区教育平台,发挥先进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全民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共建联建、和谐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大力倡导社区志愿服务,提升居民素质,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建设。

(七)改进对社区的考核办法。

结合党政职能转变和团场综合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面向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示范创建、工作台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改进现行对社区组织的考核办法,改变考核部门多、考核内容多、考核台账多等现状,切实调动社区组织服务居民的积极性。纳入社区建设绩效考核的社区组织主要有: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对团场社区组织的考核,由团场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成员部门参与。考核内容要根据其职责分工,重点从完成服务指标、服务实际效果、居民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在制定团场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评估考核办法时应包括社区对机关部门和驻区单位评分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办法由团场制定并逐步完善。

(八)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兵团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工信、社保、公安、财政、人口等部门,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共建共享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强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信息化装备条件,实现快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为打造兵团智慧社区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团场党委要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部门配合协作、社会多元参与、相关制度保障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并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将社区建设纳入团场绩效目标考核。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化促进团场社区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运行保障。合理做好团场社区规划,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的投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对社区的转移支付,将社区基本运行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安排原连队党建、运行补贴经费、城镇运行经费、各部门专项工作经费等向社区倾斜,完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

(三)队伍保障。按照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目标,分类加大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力度,落实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职称待遇,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选派能力较强、文化水平较高、年富力强的人员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壮大社区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