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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务实进取 努力开创兵团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17年02月06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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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这次兵团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议决策部署,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兵团党委、兵团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一会,阿副政委将作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兵团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今年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兵团民政局做工作报告。

一、2016年民政工作回顾

2016年,兵团民政工作在兵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兵团各级民政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完善制度、破解难题,全面推进重点改革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广大民政干部勤勉履职、努力工作,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民政服务对象身上,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民政工作对象的肯定,兵团的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完善。2016年,兵团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五项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兵团困难群众编密织牢了兜底保障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先后出台《兵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兵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兵团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拨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五项救助资金近6.6亿元。兵团平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49元提高到395元,兵团5.4万户低保家庭8.3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兜底保障。对17.3万人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并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抓好特困人员排查摸底和建档,使兵团2200多“最困难”“最脆弱”特困群体得到了救助保障。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和开展,使兵团困难职工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2016年,各级民政部门履行发挥减灾委办公室职责,高效应对了各类自然灾害。全年先后启动4次三级和5次四级灾害应急响应,派出12批工作组赴受灾实地查看灾情,上报灾情信息329条,下拨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750万元,争取中央特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00万元和冬春救灾救助资金1.2亿元。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7个,有效改善了兵团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落后的现状。集中购置了216万元救助物资,向兵团各师累计调拨救灾应急物资3422件(套),向南北疆(一师、七师)分库配发了餐车、帐篷、棉被、大衣、折叠床、照明设备、饮水设备等一批生活物资。在各师、兵直单位和兵团机关开展了“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十三师举行救灾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群众防灾自救意识。

(三)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6年,新建师本级养老院6个,团养老院29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个,总投资5.043亿元。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兵团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六、八、十师已在师级层面成立了养老服务产业集团,各师也纷纷尝试采用PPP合作模式引入民营资本运营养老机构。为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兵团民政局、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兵民发〔2016〕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对象,并从财政补助、注册立项、土地使用等十个方面制定了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吸纳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兵团养老行业,支持鼓励兵团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目前,国内养老服务业的领军品牌,纷纷通过养老行业协会落户兵团。

(四)设市建镇和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十四师昆玉市,一师阿拉尔市沙河镇、双城镇,二师铁门关市博古其镇、双丰镇挂牌成立。目前兵团管理的市已达9座、建制镇10个。七师拟设胡杨河市、十三师拟设红星市,一师阿拉尔市拟设永宁镇,二师铁门关市拟设渠梨镇,三师图木舒克市拟设前海镇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材料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师铁门关市行政区划调整稳步推进。完成了14个师部、176个团场、26个师属团级单位,7市6镇的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占全兵团普查任务总量的90%。共收录地名5万多个,填报地名登记表5万余张,地名标志登记表9050张,标准化处理地名3968个,历史地名615个,多媒体照片62173张。加强了地名文化宣传,制作完成了兵团城市地名宣传片并在兵团卫视播放。

(五)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社会组织得到规范发展和社会认可。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权力清单,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依法审批社会组织961个。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年检社会组织876个,合格率92%。社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8个,资金245万元,直接受益人数5673人。兵团本级和八师同步启动实施第一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开展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新码赋码工作全面实施,存量代码工作稳步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项目取得新进展。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安排部署了居(村)委会统一届期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部分师调整了社区的规模和设置。社区服务体系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制定下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社区减负、社区协商等重点工作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有序推进展,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社区治理创新工作取得突破,八师石河子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通过国家验收。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新建的5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部竣工。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八师、十二师智慧社区建设初见成效。骨干培训走出新路子,通过购买服务培训社区工作者290余人。初步探索了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的有效形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走向深入。

(七)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持续优化。2016年,在兵团双拥办的积极协调努力下,在全国双拥表彰名额减少的背景下,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为兵团增加了1个双拥模范城(县)的表彰名额,兵团两个城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1个单位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名个人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八师石河子市再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双拥创建“六连冠”;十师北屯市首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配合做好南疆招收退役士兵工作,去年春节前后组织一、二、三师赴四川、重庆召开现场招聘会,南疆四个师共招收退役士兵3000名,招收人数是上一年度的3倍。去年10月,再次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待遇,2016年下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794万元。强化岗位担当,主动倾听“两参”退役人员诉求,解决了部分原8023退役人员提前退休和体检的问题。兵团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启了新起点。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稳步推进。2016年,财政部下达用于支持兵团社会福利事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5亿元资金已全部分批下达南疆师团,74个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也已全面启动,这对于全面提升和改善南疆师团的民生工作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2000万元按时下拨;印发了《兵团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各师(市)也结合实际和《实施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两项补贴已全部开始发放。在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殡葬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殡葬项目补助,今年首次争取国家殡葬资金480万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开展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和收养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人次。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2016年投入8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三个师获得“全国老年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不断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与影响力,2016年共募集善款善物4000多万元。福利彩票年销量再次突破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5%,筹集彩票公益金3794.2万元。

2016年兵团民政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兵团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相关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兵团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在此,我代表兵团民政局党组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向兵团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民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不完善;二是部分民政干部理念、作风、能力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动员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力度和有效性还不够;四是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五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民政部门管理服务的精准度;六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7年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做好今年兵团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民政工作宗旨,积极落实扶贫攻坚兜底任务;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进设市建镇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兵团特殊使命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兵团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2017年,兵团民政系统要在以下重点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兵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履行好职责使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要完善各级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构。督导各师团建立健全并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作用,统筹救助资源,合理配置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实到基层和困难群众身上;要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实化各项政策规定,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公开公示和定期核查,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等,同时,加强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政策的衔接;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大力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脱贫攻坚整体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推进“救急难”工作,加大临时救济和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救助水平;认真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学习宣传,落实救助供养资金和救助措施,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 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认真履行减灾委办公室职责,发挥民政牵头作用,落实部门职责,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体制。研究制定《兵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修订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要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制定完善本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系统提高紧急转移安置能力,规范过渡期救助、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规范灾情管理和上报,健全完善灾情统计、部门会商和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灾害趋势预测和分析研判,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要继续推进救灾物资保障,落实好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支持兵团地市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督促已建成储备库启动使用;要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结合“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双拥表彰大会精神,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开展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同时要积极关注反应,努力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对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广大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做好迎接国务院专项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要加强残疾等级评定程序管理,严格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两参”人员认定原则和要求;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

(四)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完善养老院设立许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行动;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体系;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总结适合兵团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现有养老机构功能拓展,适时出台鼓励、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要继续推动兵团“十件实事”民政养老设施建设,督促南疆师(市)加快推进中央彩票公益4.5亿支持兵团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效率的研究,健全公益金使用全流程监管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稳妥推进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定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推进兵团慈善信托和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工作,积极推动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五)不断提高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动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困境儿童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困境儿童关爱工作;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孤儿服务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落实80岁老人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督促各师(市)做好津补贴的发放工作,积极协同财务部门向国家争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要配合民政部做好《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加大殡葬服务设施检查力度,推进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

(六)努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各师做好居(村)委会统一届期和换届工作;落实兵团深化改革方案,制定并落实《关于兵团社区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为重点的社区组织机构,规范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制度机制、优化社区工作队伍、建立组织保障措施,推进团场由管单位人向管社会人转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将“社区工作者纳入财政补贴岗位”的政策;开展“兵团和谐示范社区”和“兵团志愿服务品牌”的评选、命名工作,调动基层加强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社区减负、社区协商、骨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狠抓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盯住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这两个薄弱环节,力争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方面取得成效。

(七)稳步推进设市建镇和区划地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按照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的部署安排,全力推进兵团设市建镇工作。九师要加快拟设市进程,力争6月底就拟设市可行性方案得到塔城地委和行署的同意,并上报兵团;其他师(市)有序推进市域内条件成熟的团场申报建制镇,市域外团场先行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两项工作要做到齐抓并进;七师拟设胡杨河市、十三师拟设红星市工作要积极主动、抓紧跟进,力争年内得到国务院批复;加强兵团地名文化保护,推进十师北屯市地名地址库国家试点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

(八)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推进兵团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建立诚信自律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要稳妥推进兵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五脱钩”试点任务;要加快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和法人库项目建设,完成兵团、师两级社会组织存量社会信用代码的转码任务及法人库立项及实施;要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确保资金保障到位,项目按期执行、资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九)全面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要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契机,紧盯短板弱项,找准着力点,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要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认识。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议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决服从兵团改革大局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兵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在改进作风上有新气象。继续按照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要求,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为基层和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服务,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跟踪问效,确保把每项工作抓到位,有质量;要在履职尽责上有新担当。坚持把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抓好落实的目标和衡量绩效的尺度,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杜绝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习气,始终怀着强烈的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要在廉洁自律上有新举措。严格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强化一岗双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兵团党委26条规定,不断纠正“四风”,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兵团民政队伍。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兵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