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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工作

发布时间:17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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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兵团民政局紧紧围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工作机制。

2016年新建养老服务机构23个,其中师本级养老院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个, 团养老院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0430万元。较好的完成了今年兵团赋予的民政项目建设任务。

为全面掌握兵团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和社会福利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今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政业务数据调查统计的通知》(兵民政传〔2016〕20号),对全兵团60-64周岁、65-79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养老机构收费、管理人员及老年人入住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统计,摸清了兵团60周岁以上49.5万人的底数,掌握了兵团118所养老机构13750张床位入住6802老年人有1679名管理人员的实情,为兵团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供了依据。

我们积极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将养老服务纳入《兵团“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新兵办发〔2016〕58号),提出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到2020年每个师(市)至少建有1所配置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专业设备的综合性老年服务机构;重点团场(镇)建设1所养老院;加快建设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基本形成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兵团本级、5个师(市)级和75个团场(城镇)养老机构及配套设施。落实国家培养培训“千万养老护理人员计划”。

儿童福利工作。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要求,按照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