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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17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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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各师民政局、八师石河子市社会工作管理办公室:

兵团民政局《关于统一兵团居(村)委会届期的通知》(兵民政传〔2016〕13号)和《关于兵团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统一届期的指导意见》(兵民发〔2016〕1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后,绝大多数师能够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换届选举进展总体正常。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接《指导意见》后,高度重视,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师领导汇报情况,专题学习、研究、部署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提出了具体的安排。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师均成立了由师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局长、社区指导办主任和师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二师、五师、九师、十师安排纪检部门人员全程参加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提供了支持。一师民政局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准备、勤沟通,组织工作比较有力。九师民政局领导到每个团场进行现场帮带,并采取示范观摩的方法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开展比较扎实。

(二)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师民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指导各换届选举单位制定了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一师、二师、三师、四师、六师、七师、九师、十师、十二师、十四师按时报送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一师、六师、七师、九师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抓好落实。

(三)加强了宣传教育和氛围营造。各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让居民群众了解本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选举时间、方式等内容,通过宣传和动员,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换届选举的知晓率。一师、三师、四师、七师、九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横幅、标语、橱窗、黑板报、简讯等形式,在居民小区出入口、社区休闲娱乐聚集地和居民议事地等处设立宣传点和公告张贴处,深入居民广泛宣传社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社区居民、村民积极参与社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四)组织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为提高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组织工作的认识,较好地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各师民政局、各级社区指导办、各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等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四师各团场共成立领导小组18个、制定培训方案18个、举办培训班49期、学习政策法规86篇次、培训社区“两委”及骨干271人、培训社区居民2905人,广播电视报道119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制作宣传栏40余个。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全兵团范围内统一届期的一次换届选举,对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居民自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统一届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在兵团反复督促下才得以开展;个别单位对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认识有限,对社区居委会的概念理解不准,对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组织领导不到位。部分师至今没有下发实施方案,影响了换届选举的整体进度;部分单位对换届选举工作不够重视,制定的方案三言两语、言之无物,照搬照抄,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单位对兵团《指导意见》精神理解不到位,制定的方案没有落实统一届期的要求;个别师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组织部门在没有和民政部门沟通的情况下单独组织农村“两委”换届,给统一届期工作造成被动;部分单位实施方案中没有落实“直接选举不少于50%”的比例要求,全部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

三是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好,干部群众的认识始终停留在较低的层面;有的单位对调查摸底工作重视不够,对群众的一些想法不了解不掌握,对流动人口的数量、分布掌握不准确,对换届选举工作心中无数;还有的单位报送进展情况不积极、不主动,存在应付的现象,个别单位经过多次催报才上报。

三、对下阶段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从加强兵团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居(村)民自治的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不能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麻烦事、头疼事、平常事推来推去,挫伤广大居民群众参与民主自治的积极性,影响兵团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兵团民政局关于兵团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统一届期的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兵团社区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范围、时间、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对直选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理解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不能随意变更范围,省略工作步骤,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依法有序进行。各师要针对此次通报情况逐项对号入座,以问题为导向,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积极整改推进,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三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各师民政局、各级社区指导办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逐一分析了社区现状,掌握换届选举社区居(村)委会的数量和类型,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指导社区在“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对辖区内居民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详细掌握社区(村)的户数、人数、居(村)民小组数、居(村)民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四要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报送情况既是督促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也是掌握情况、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客观需要。从4月开始,每两个月向兵团民政局报送1次换届选举进展情况,各师民政局、社区指导办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换届选举情况进行总结,既要有成功的经验,又要有存在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不报情况、工作进展缓慢的师我们将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兵团民政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