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兵团贯彻实施中办发〔2017〕11号文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17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民政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以下简称《意见》)后,兵团党委书记、政委孙金龙等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民政局提出落实的建议和方案。民政局党组就贯彻落实《意见》和兵团领导批示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一、依据《意见》新任务新要求,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是乡镇(团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延伸。兵团民政局正在制订《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兵团社区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文件制订过程中,我们充分吸纳《意见》明确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全面推动乡镇政府服务功能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中得到落实。

二、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发挥团镇以下基层政权和社区的主体作用

兵团安排部署各师、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乡镇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兵团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促进有关方面全面准确理解《意见》,为《意见》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督促团镇和基层社区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对照《意见》和兵团党委关于团场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从体制是否健全、机制是否完善、方式是否科学、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查找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的成效。

三、建议兵团适时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3号),今年是兵团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兵团深化改革具体政策措施正在制定并上报中央审定;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了兵团设市建镇的步伐,兵团现有建制镇10个,分别在1999年建立1个、2012年建立2个、2013年建立2个、2014年建立1个、2016年建立4个,绝大多数为近年建立,现有的10个镇政府大部分基本构架尚未形成,行政职权、权属划分、与地方行政执法的关系尚待落实,兵团贯彻《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正在研究中。基于以上原因,兵团民政局建议兵团在深化改革具体政策措施进入实施阶段、市镇行政职权得到落实后适时出台兵团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