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民政为民服务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和新兵办发〔2017〕24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兵团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兵团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职工职工职工群众利益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职工职工职工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民政机构依法依规有效施政。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民政业务信息公开,加强公共信息资源动态管理
1.推进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民政业务数据开放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社会服务功能;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形成民政特色的个性化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进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协会、福利彩票销售、慈善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流浪乞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信息资源的信息公开。推动民政公共信息资源透明运行,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救灾救济处、福利处、基层政权处、救助管理站、慈善总会、福彩中心)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核定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救灾救济处)
3.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慈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及时公开社会组织精准扶贫捐赠信息。(责任单位: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处、慈善总会)
4.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年检结果、行政执法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社团处)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5.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兵团政务网站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公众获取和监督。在贯彻落实民政机构责任清单方面,厘清业务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公开细化具体责任事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事中事后监管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6.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后20日内通过政务网进行本级财政资金使用的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含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信息。部门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根据要求,做好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困难群体等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社会福利处、福彩中心)
(三)注重扩大政务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民政政策解读,建立健全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机制。相关业务处室在牵头制定重要政策时应将起草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注重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对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等职工群众关注高的信息要全面细致地进行讲解。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加大政策解读透明度,提升职工群众知晓率,增进社会认同感。(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8.推进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处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政务网站民政端口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网络在线问政,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通过青岛政务网及兵团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政策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加强与媒体、网民的沟通互动,形成良性沟通和快速反应机制,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9.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民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网上备案制度。加强与法规、保密、信访等处室的沟通协调和分析研判,依法依规解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疑难问题。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受理量较多的业务职能处室,要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时效,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10.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办理服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办理标准,规范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建立完善政民互动工作机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通联互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热线及信箱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在办理时限内及时做好回复。建立健全热线及信箱办理回访机制,加大热线、信箱办理的督查考核力度,按照业务职能目标考核要求,纳入年度考核。(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兵团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做好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微博、微信和舆情处置工作;信息中心在承担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做好技术保障服务、网站内容建设等具体工作;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要具体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二)加强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加强对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察督办,完善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加强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落实到位。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各自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