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民政系统“孺子牛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民政局:
为鼓励先进,充分激励广大民政工作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民政部决定结合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的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企事业单位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兵团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各师(市)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孺子牛奖”获得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事迹特别突出。
(一)勇于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堪称楷模;
(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取得显著效益。
三、推荐要求
“孺子牛奖”主要奖励全国民政系统中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工作人员。人选原则上要求评选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主要推荐基层的干部职工。各师(市)民政局要严格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的过程,成为宣传民政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过程。
各师(市)的“孺子牛奖”推荐工作报告、候选名单和推荐材料须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兵团民政局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孺子牛奖”审批表》(见附件),先进事迹简介(8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可一并提供。
联系人:陈广玉,联系电话:0991-2896507
传真:0991-2896317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审批表
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兵团民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
审 批 表
姓 名:
省(区、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民 族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
工作单位及岗位(职务) | |||||||
曾受过何种奖惩 | |||||||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续上表) | |||||||
推 选 意 见 省级民政厅(局)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民政部审批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 职务: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卫生 健康 (计生)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职 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审计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税务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卫生健康(计生)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