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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十件实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兵团本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18年11月09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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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为支持各师(市)、团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党委2017年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建设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发〔2017〕6号)和《兵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兵发〔2017〕18号),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对2017年“十件实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兵团本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进行了分配,专项用于补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和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

现将2017年“十件实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兵团本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欢迎大家实名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电话:兵团财政局:0991-2890152

              传真:0991-2896161

        兵团民政局:0991-2896406

附表: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2.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表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补助资金

1

二师30团

230

2

四师79团

230

3

五师89团

150

4

五师90团

230

5

六师芳草湖农场

150

6

六师新湖农场

150

7

七师128团

150

8

七师124团

150

9

八师石河子市17社区

150

10

九师167团

230

11

十师182团

230

12

十二师104团

150

13

十三师柳树泉农场

200


合 计

2400

附表2:

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补助资金

1

一师阿拉尔养老院

50

2

二师孔雀河畔社会综合福利院

50

3

三师41团草湖镇养老院

50

4

四师62团养老院

50

5

五师综合福利服务中心

50

6

六师芳草湖农场养老服务中心

50

7

七师123团老年公寓

50

8

九师163团养老院

50

9

十一师二钢达丰社区爱心养老院

50

10

十二师三坪家园养老院

50

11

十三师红星一场养老院

50

12

十四师皮山农场敬老院

50


合 计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