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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发布时间:19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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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2018年兵团民政局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启动社会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与自治区同步同标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救助标准不低于396元/月·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515元/月·人,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5亿元,月均近6.5万低保对象和1300名特困人员实施兜底救助。制定下发《兵团民政局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团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兵民发〔2018〕43号),出台了《兵团民政局 财政局 扶贫办打赢脱贫攻坚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兵团民政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狠抓《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16〕105号)的落实,紧紧围绕深度贫困团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推进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在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等方面衔接工作,兵团各师低保标准均在4750元/人·年以上,高于扶贫开发标准,编密织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按照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要求,下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兵民发〔2018〕58号)),在第一师阿拉尔市启动兵团社会救助综合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