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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19年07月08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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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为确保全兵团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意见,现对组织机构不健全、长年不开展活动、不按时参加年检、超期不换届、不做离任及换届审计、内部管理混乱等行为突出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注销,并请业务主管单位予以督促办理所属社会组织的注销手续。

现依法在兵团民政局门户网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业务主管单位和兵团民政局办理社会组织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社会组织,兵团民政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处理。(联系人:夏志忠 电话0991-2896514)。

注销社会组织名单(21家):

社会团体(15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域文化研究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东方智慧企业家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区工作者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促进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纪检监察纪检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女检察官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理论研究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语教育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乒乓球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人运动研究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少年工作研究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学文化交流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百花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监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周凤彩收藏展览馆

基金会(1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牧农扶贫帮困基金会。

兵团民政局

2019年7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