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1-2月兵团低保对象、特困
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第一师、二师、四师、五师、六师、七师、八师、九师、十师、十一师、十二师、十三师、十四师(市)民政局、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
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新兵办发〔2017〕12号)精神,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局根据兵团发改委提供的2020年1-2月各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食品价格情况,制定了《兵团2020年1-2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表》。请你们按照补贴标准,及时发放低保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并将发放情况于3月29日前报我局社会救助处。
附件:兵团2020年1-2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表
兵团民政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