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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7月28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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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兵民政函〔2020〕49号

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

各师市民政局,兵团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师市民政局和兵团本级社会组织登录民政部官网(http://www.mca.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看《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有关要求推荐和申报。

A类项目由师市民政局各推荐1个发展困难但工作突出、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申报,符合要求的兵团本级社会组织也可申报;B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由全国性社会组织申报,C类项目没有给兵团分配,各师市民政局及兵团本级社会组织请勿申报;D类项目由具有社会组织教育培训资质和项目执行经验的兵团本级社会组织申报。

A类项目由师市民政局确定推荐后,通知其按时将申报软件生成的jio格式项目电子申报书发兵团民政局指定邮箱。兵团本级社会组织申报D类项目,直接将申报软件生成的jio格式项目电子申报书发兵团民政局指定邮箱。

二、项目审查

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师市民政局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申报项目要与自身业务范围及宗旨紧密相关;二是申报单位资质条件、项目基本内容、预算支出明细要合理合规;三是申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四是承诺配套资金要能真正如数到位;五是受益对象不得为单位、机构或项目执行单位员工;六是2018、2019年社会组织运行或项目审计中不得存在重大问题。

各师市民政局要选择有品牌项目、有能力、有信誉、党建工作规范的社会组织推荐申报;要对资助范围严格把关,从严评审项目效果不易评价、受益对象宽泛不能准确认定、无针对性且非弱势群体和实施内容不明确的项目。

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超出资助范围的项目,预算编制要符合要求,严格控制“发放款物支出”的数量,并确保项目申报书内容填写准确无误。《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不资助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A类项目除外)、基建、研究、研究、宣传、培训(D项目除外)、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种植养殖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师市民政局在推荐项目时,务必从严把握,强化合规性审查,严格坚持申报单位银行账号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配套资金真实性。不符合资助条件和范围的项目一律取消。要按照“谁推荐谁监管”的要求,对推荐立项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监管,定期实地检查指导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兵团民政局报告。

(二)各申报社会组织请于8月4日18:00前将以下电子资料报指定邮箱:1.申报软件生成的jio格式项目电子申报书;2.等级评估扫描件;3.登记证书扫描件;4.2018年年检合格记录扫描件;5.配套资金确认书。以上资料报送时请压缩打包,文件名称格式为“中央财政项目+项目类别+机构名称”。各师市民政局请于8月3日18:00前将推荐项目排序表加盖民政局印章传真至兵团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兵团民政局将对申报资料按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推荐,并于8月8日前汇总报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项目办。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必须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兵团民政局报送《实施方案》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各申报社会组织在项目填报和软件操作过程中有相关问题的,可以直接拨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119-9797或010-58123310。

联系人:兵团民政局 夏木西努尔

联系电话:0991-2896406(兼传真)

手机号码:13079942897

电子邮箱:btmzshswc@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

1308

邮 编:830001

                          兵团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