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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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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随着兵团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逐年增多,且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和积极的作用。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执法工作。现在所有新审批的社会组织均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严格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社会组织进行严格审批登记、认真开展年度检查,对非法组织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社会组织总体取得新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数量逐步增多,整体质量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兵团民政系统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198家,其中社会团体7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46家,基金会8家。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就。在日常工作中兵团民政局始终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有关法规制度。通过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具体工作中严格依据《条例》的要求和规定,严把登记入口关,做到依法登记、依法监督管理。

三是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兵团、师市民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参加年检的情况,依据《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了责令年检通知书和处罚通知单,对逾期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会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增强社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楚地认识到我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登记管理力量薄弱,监管乏力。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社团条例和民非条例亟需修订出台,依法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尚未充分到位;社会组织管理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社团行政色彩浓,行为不规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在机构建设方面,登记管理机关缺机构、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的问题仍没有大的改进。总体来说,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任务仍很艰巨。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使用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监督,严格核查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提高透明度;建立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和奖励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兵团民政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