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下发《关于提高兵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全兵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020年的不低于100元/人/月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分级预算,分级负担”的管理原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此次调整提高后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