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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团场(社区)儿童之家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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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民发(2019]6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团场(社区)儿童之家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师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各项指标顺利达标。根据兵团团场儿童之家建设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现将兵团民政局、科协、团委、妇联《关于加强团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兵团民政局                    兵团科协

兵团团委                        兵团妇联

2019年12月26日

关于加强团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兵团团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中的作用,切实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儿童之家是指依托团场(社区)资源建立,以保护儿童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向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活动指导、临时照料、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生活技能和品德与行为指导,心理社会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等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一)总体要求。提高儿童之家覆盖率,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2020年全兵田90%以上团场建立1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

(二)工作原则。一是儿童优先。儿童之家一切工作应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出发,优先考虑儿童需求,补足儿童最大利益。二是面向全体。儿童之家服务对象为团场(社区)儿童,家庭和其他有需要的社区成员。儿童之家应公平实对待每一名儿童,保障困境儿童平等参与儿童之家活动。三是服务公益。儿童之家服务应体现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民生项目等积极支持儿童之家发展。四是儿童参与。积极鼓励和支持儿童及家庭参与儿童之家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并采纳儿童意见。

二、重点任务

建好用好儿童之家是当前和今后有个时期儿童之家建设的重点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兼顾,全面提升儿童之家创建及服务水平,确保2020年终期评估达标。

(一)建好阵地。儿童之家应有固定场地,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配备儿童图书影像资料、文体用品等设施;儿童之家要挂牌建立规章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每周固定时间免费开放,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图境儿量保护服务,留存开展活动照片和文字资料等满足服务儿童的基本功能。

(二)开展好服务。一是游戏和活动,儿童之家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需求,组织开展游戏、娱乐、体育、文化、艺术、阅读、科普、社会实践、科学体验等活动。二是临时照料和课后托管。儿童之家可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儿童日间临时照料,中小学生课后、寒暑假托管和课业辅导。三是健康教育。儿童之家应面向儿童及家长开展疾病预防、儿童营养、卫生习惯、伤害防控及自我保护,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指导。四是品德教育和行为指导。儿童之家应配合学校和家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制教育、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指导儿童科学使用互联网和新媒体。五是心理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儿童之家应为儿童提供基本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对有轻微心理行为问题儿童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六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之家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技能,促进家长素质的提升。七是转介服务。针对需要卫生保健、医疗康复、心理干预、社会救助、司法保护等特殊需要的儿童,儿童之家可帮助转介到适合的专业机构。

(三)建好队伍。儿童之家应有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应具备儿童工作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热爱儿童工作、爱岗敬业,善于与儿童、家长和社区沟通。

(四)规范日常管理。儿童之家应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管理与运行制度,成立儿童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做好儿童之家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人,切实履行管理和保护责任。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儿童之家服务,积极发挥儿童之家优势服务社区,促进社区建设与社区和谐。

三、工作要求

加强团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的系统工程,必须胸怀大局、整体推进,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行政支持、部门合作机制。

各级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之家的建设,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对已挂牌的儿童之家给子经费支持,增加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儿童之家活动正常开展。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团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和服务场所,将面向儿童服务功能纳入团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儿童之家场地、挂牌、制度、人员配备,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规范。

各级科协要为儿童之家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活动设施,面向青少年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及主题活动,吸引更多儿童参与。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依托儿童之家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动员更多青年志愿者参加儿童之家志愿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儿童之家建设,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面向家长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