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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2年09月1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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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为加强兵团民政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兵团民政局官网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我局在社会的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兵团民政局网站是我局对内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平台之一。

兵团民政局网站的管理由我局负责,工作内容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网站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等,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二、发布制度

1.信息发布单位所发布信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所发布信息内容须经信息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方共同审核通过。

2.网站管理员对所收到的经过编辑审核后的信息源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

三、发布要求

1.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涉及秘密。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2.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四、审核要求

1.审核负责人在审核过程中,如果是简单的小题,需要进行直接修改,或者用文档进行修改,至少也要用文档记录什么地方出错。

2.如果是一条信息有较多的问题,无法直接修改,则需要用文档记录问题。

3.如果是信息完全不符合,不合用,完全错误,这可以不通过审核,然后用文档记录原因。

五、整理的要求

不管是否通过审核或者没有通过审核的信息,都需要用电子档文档进行记录。

六、审核的时间

1.每日发布的文章,信息拟稿人需要在上班第二天上午12点前发送给网站管理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上班当天向管理员说明情况。

2.简报需要在收到信息的1天内审核并发送到网站管理员指定邮箱。

3.其他特别文章审核时间会看情况临时安排。

4.时效类信息需要在编辑审核完毕后1小时内正式发布。

七、转载的要求

从其他地方转载过来的文章或信息,信息进行声明,编辑整理修改后的可以不需要声明,或者声明版权为本网站所有。

八、原创版权的要求

凡是自行将文章投稿到本网站的都自动默认为自愿将信息发布都本网站。

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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