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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助企纾困兜底脚步不停歇

发布时间:22年09月19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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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近日,兵团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2条具体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兵团民政局联合兵团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在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和连队、社区干部开展困难群众大排查活动,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以及监测平台数据比对分析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对症施策,跟进实施救助帮扶,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漏保、漏救情况发生。

 在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可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认真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自就业当月起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8个月渐退期,期间家庭低保待遇不变。

  在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关爱服务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指定专人提供急需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对一时难以落实照料服务的,及时转送至服务机构内实行集中供养,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方面一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二是对因医、因学、创业失败或因疫情等原因长期无法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大学生等青年,经本人申请,按要求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仍困难的,按要求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三是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四是对基本生活困难的疆外兵团务工人员,积极与困难发生地民政部门沟通衔接,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认真细致做好跟踪帮扶。五是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充分发挥团镇(街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

  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271号)要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