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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2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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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一、起草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兵团民政局下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兵民发〔2013〕17号),对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流程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兵团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取得积极成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规范完善低保制度。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有关规定,参考其他省市和自治区文件,并结合兵团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民政部的有关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围绕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目标要求,适度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并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二、《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修改完善的部分

《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一共有六章,四十四条。

一是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审核确认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是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简化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一是明确了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至团场(镇、街道)的相关要求。二是明确了低保办理时限。《审核确认办法》对低保整体办理时限作出规定,要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同时,《审核确认办法》还对每个环节的发起或办理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为更好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督促低保基层经办人员依规履职尽责,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审核确认办法》还新增“管理和监督”一章,从加强监督、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附件:关于印发《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