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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规定

发布时间:24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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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一、整合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救助管理站(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相关职责,组建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牌子,为兵团民政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承担其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救治及中转工作。

2.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3.承担兵团直属单位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有意愿的特困老人供养、孤儿收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

4.负责兵团低收入家庭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数据库、核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指导协调跨省、跨师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5.负责民政信息化服务工作。

6.完成兵团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设综合科、社会救助科、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科3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中心领导职数2(11),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3)

二、整合兵团民政服务站(兵团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及相关职责,组建兵团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兵团慈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牌子,为兵团民政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兵团社会工作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开展社会工作者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2.负责兵团养老服务组织、品牌、产品和经验的宣传推广,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组织兵团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推进社区品牌创建和推广,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4.宣传推广标准兵团地名,开展兵团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名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兵团地名档案,编纂兵团标准地名图录典志。

5.推动慈善行业自律,提供专业咨询,增进慈善交流合作。

6.承办兵团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等业务经办指导工作。

7.完成兵团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兵团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兵团慈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设综合科(地名科)、养老事务科、社工社区科、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科4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兵团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兵团慈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中心领导职数3(12),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4)

三、保留兵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仍为兵团民政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兵团福利彩票市场规划、销售规则、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福利彩票宣传和市场管理服务工作。

3.归集并上缴福利彩票公益金。

4.完成兵团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下)设机构

兵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设综合科、市场业务科2个内设机构,下设阿拉尔、图木舒克、可克达拉、五家渠、石河子5个分中心,实现对兵团福利彩票业务的全覆盖。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兵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事业编制19名,其中:中心领导职数3(12副),内(下)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7)

四、收回兵团慈善总会3名事业编制。

五、不再保留兵团救灾捐赠工作站(兵团救助管理站、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兵团民政服务站(兵团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