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救助管理站(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相关职责,组建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牌子,为兵团民政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承担其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救治及中转工作。
2.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3.承担兵团直属单位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有意愿的特困老人供养、孤儿收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
4.负责兵团低收入家庭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数据库、核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指导协调跨省、跨师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5.负责民政信息化服务工作。
6.完成兵团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设综合科、社会救助科、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科3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兵团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兵团流浪乞讨救助站、兵团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中心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3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