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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 评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5年03月18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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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兵民政发〔202215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实地评估、综合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石河子社会福利中心石河子康怡养老服务中心2家养老机构为四级养老机构。

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3年。

 

 

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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