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为,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兵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老龄工作要求,聚焦中心工作,推动兵团新时代“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充分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将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培树以“老兵讲兵团”“老兵爱兵团”“老兵为兵团”为主题的“银龄行动”品牌,有效开展智力援助、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等志愿活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银发力量”,形成新时代兵团维稳戍边新优势。
二、目标任务
兵团“银龄行动”是以老一代军垦人为主体,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主要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2025年,各师市、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统筹和挖掘兵团老年群体优势资源,精心谋划,做好“银龄行动”启动部署。各师市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建好“银龄人才库”,开展“老兵讲兵团”“老兵爱兵团”“老兵为兵团”等主题“银龄行动”。
2026年,建立稳定的服务队伍、打造服务品牌、探索示范项目,“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培树以“老兵讲兵团”“老兵爱兵团”“老兵为兵团”为主题的“银龄行动”品牌,“银龄行动”品牌项目。
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更加规范,具有兵团特色的老年人社会参与、老有所为的兵团新时代“银龄行动”平台成熟定型。
三、重点活动
(一)开展“老兵讲兵团”活动,传承兵团精神赓续红色基因。每个师市成立以老军垦、老战士为主体的“老兵宣讲队”,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担任师团历史纪念馆义务讲解员,下团场、走边防、入社区(连队)、进史馆(校园),宣讲党的历史、屯垦戍边史,传承兵团精神、老兵精神、胡杨精神,讲好兵团故事。
(二)开展“老兵爱兵团”活动,深化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组织引导“银龄行动”志愿者,积极参与民主监督、政策宣传、法律普及、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发挥老军垦、老战士、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熟悉基层、有群众基础、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宣传宣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五观”。定期组织“银龄行动”志愿者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心理关爱和生活帮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开展“老兵为兵团”活动,智力援助兵团建设。动员组织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老年人才向师市、团镇、社区(连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银龄”智力支持。采取组织主题活动、现场援助、远程线上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展乡村振兴、教育支援、医疗健康、法律援助、科技助农、文化传承等帮扶服务,输出先进理念,为受援师市提供专业知识、技术经验、项目指导等,促进受援师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工作方式
(一)精准摸排“银龄行动”需求。各师市要结合本师市实际情况,深入调研本师市企业、科研机构、医院、学校等单位在专业人才、技术创新、管理咨询等方面对老年人才的迫切需求。要会同相关单位,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各方需求和建议,为“银龄行动”队伍提供精准服务方向。密切关注在民主监督、政策宣传、移风易俗、纠纷调解、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广泛收集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和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要逐级建立兵师团连四级“银龄行动”服务需求信息库,并动态更新需求,精准确定援助对象、援助规模、援助形式,根据需求合理搭配“银龄人才库”中不同领域的老年人才开展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活动,促进“银龄行动”效益作用精准化。
(二)认真组建“银龄行动”队伍。各师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涉老社会组织要在摸排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老年志愿者专业技能、服务履历等,进行细致梳理和全面整合,通过科学统筹与合理调配,组建“银龄行动”队伍。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对本师市本行业及涉老社会组织中有意愿、有资质的老干部、老专家等各类老年人才进行全面摸排、精准统计和审核筛选,积极动员有资质、有意愿的老年人才加入“银龄行动”,根据其专业方向特点登记入库,建立兵师团三级“银龄人才库”。
(三)全力做好“银龄行动”服务管理。各师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评估参与“银龄行动”志愿者身体状况,开展活动前进行体检,保障体检所需费用,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引进商业保险,做好志愿者的安全保障。指导受援单位和地区做好生活保障,合理安排食宿;做好医疗保障,建立就医绿色通道;做好综合保障工作,为开展相应服务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银龄行动”行前培训,普及老年志愿服务知识,推动“银龄行动”保障不断规范化。
(四)全面开展“银龄行动”评估反馈。各级要建立“银龄行动”情况通报制度,推动“银龄行动”信息共享,交流工作经验。收集服务对象、受援单位的反馈意见,了解志愿者工作表现和受援单位需求满足情况,进行活动成效评估,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供需匹配度,提升行动成效。兵团老龄委将定期对各师市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银龄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银龄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实现老有所为的必要路径,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兵团“银龄行动”由兵团老龄委领导,兵团老龄办统筹协调,各师市民政局、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师市民政局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新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创新开展“银龄行动”。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师市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将“银龄行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可通过公益性捐赠、合作协办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做好经费绩效评价,通过管好项目经费提升活动质量。援助者的往返路费、体检和人身保险由援助方负责,援助者的饮食、居住和交通费用由受援方负责。
(四)拓宽参与渠道。重大公共体育设施、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需要招募志愿者的,结合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为银龄志愿者保留一定比例的岗位。充分利用老年人原单位、所在社区的有利条件,为有意愿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人提供机会。培育壮大“银龄行动”队伍,鼓励各地按需设立本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
(五)强化品牌示范。要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有特色、层次高、规模大的项目,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级媒体作用,跟踪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不断提高“银龄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积极营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