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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故事集》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17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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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地名是人类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文化的遗产。地名的由来、沿革、保护和新生,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过程。挖掘兵团地名故事是宣传兵团军垦文化、地域特有文化和促进兵团先进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为此,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兵团民政局拟联合举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故事集》征稿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赐稿。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不受年代限制,兵团境内的山脉、河流、道路、桥梁、旅游景点、建筑物、名胜古迹等地理实体名称,兵团、各师、各团、各连等区划名称的来历、变迁以及在这些地名上发生的健康向上的地名来历、民间故事、历史传说、人文典故、趣闻轶事等,无论其是否经过整理、是否正式或非正式出版,均在征集之列。

 二、稿件要求:

(一)体裁包括记叙文、故事、民间传说体裁、音乐体裁、诗歌体裁,字数800-1500字。

(二)稿件须作者亲自收集、整理,严禁杜撰和抄袭;凡摘录有版权的文稿,请注明出处。

(三)文章力求史料丰富,语言通俗,有较强的文学性、可读性、真实性,所写地名故事必须尊重历史,切忌胡编乱造。

(四)地名故事要有较广的流传范围,有较长的流传时间,体现特定的时代风貌与历史文化。

  (五)欢迎提供具有历史价值的地名实体、实物图片。

(六)用汉文字写。

   三、稿件采用说明:

(一)稿件一旦采用,按正式出版物标准计发作者稿酬,并免费赠送成书1本。

(二)稿件采用,将给作者、整理者或提供者署名;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征集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四、稿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8月底止。

    五、投稿方式:

(一)纸质稿投稿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603室   王林(收)

信封右上角要注明“兵团地名故事征稿”字样,邮编:830002

(二)电子版投稿发送至:893573175@qq.com,投稿时请注明“兵团地名故事征稿”字样。

(三)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传真):0991-2358770

     

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