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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民政局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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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兵团本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全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民政局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27

(联系人:魏杰,谢承江   联系电话:0991-2896514,289070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

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

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充分发挥脱钩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兼顾不同行业、部门和类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措施,逐步推开,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提供经验和模式。

二、试点主体、范围和工作任务

脱钩试点主体是各兵团本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

参加脱钩试点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兵团民政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脱钩试点工作任务是按照《实施意见》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推动参加试点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现脱钩。脱钩试点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三、试点名单确定

按照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定参加2016年脱钩试点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10个。

四、试点时间安排

2016年上半年开始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2016年下半年总结试点经验。

2016年6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试点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并填报《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试点实施方案报兵团民政局核准、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其中须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先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别报有关部门批准)。

2016年10月31日前,要完成脱钩试点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本部门主管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附件2)送交兵团民政局。

2016年11月30日前,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

五、试点组织实施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对脱钩试点工作统一领导,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措施。兵团民政局牵头负责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并出台脱钩试点工作方案,报民政部核准、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试点工作中涉及政策解释的,由牵头制定政策的单位负责。

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脱钩试点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稳妥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逐个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做到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一个方案,试点实施方案要对照《实施意见》要求,对脱钩事项、分离措施、时间步骤、责任人员、转移职能清单、购买服务清单以及其他扶持举措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如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事项涉及挂靠、联系等其他部门的,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向该部门通报,确保所有事项彻底脱钩。不能按期完成试点任务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向联合工作组提交报告,说明理由。

参加脱钩试点的各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兵团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脱钩试点启动后,联合工作组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开展脱钩试点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上报联合工作组,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 1.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2.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2.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