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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 诗意地名”中国地名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19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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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政部门户网站

中国地名,书写着华夏历史,承载着家国情怀。既有“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早春美景;又有“沙场烽火侵胡月,海畔云山拥蓟城”的壮志豪情。

“美丽中国 诗意地名”中国地名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值此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更好地歌颂祖国壮美山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地名文脉,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光明网、光明日报文艺部、中国作协《诗刊》社、中国诗歌学会承办的“美丽中国 诗意地名”中国地名诗词创作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一、征稿内容

  围绕“美丽中国 诗意地名”主题,征集原创地名诗词作品。

  或寄情于绿水青山,抒发爱国之情,寄托美好心愿与祝福;

  或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展示中国地名的历史变迁和文化内涵;

  或聚焦地名文化保护,展现地名工作者的文化自信和精神风貌……

  二、征稿对象

  活动征集面向全体大众,以个人或团队方式申报作品均可。征集方式为网络公开征集。

  三、征稿要求

  (一)体裁:

  1.现代诗:每首不超过40行。不包含散文诗。

  2.传统诗词:符合传统诗词格律要求(新韵、旧韵不限,但同一首作品,不得混用。)。

  注:同一作者投稿不超过5首 (含5首,重复投不选,切勿重复投)。

  特别说明:若参赛作品中未提及中国的地名或与地名无关,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流宣传导向,主题健康积极。要求笔触细腻、生动,富有真情实感,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切忌空洞浮夸。

  (三)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提交的作品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版权声明:投稿人保证所投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版权。自向本网投稿之日起,即视为投稿人将其所投稿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及邻接权授予本网。投稿人享有作品署名权,并承担所投作品因传播和出版所引起的境内外版权责任。

  四、活动时间

  网络征集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评选阶段:2019年5月至6月

  结果公示:2019年7月

  五、参与方式

  (一)登陆光明网中国地名诗词网络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浏览了解相关信息。

  专题网址:http://topics.gmw.cn/node_1213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