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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4年03月1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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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民政局

 兵团民政局行政编制24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3名、处级领导职数10名。

兵团民政局设下列正处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应急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及兵团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民政审计和统计管理。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政策法规研究处(区划地名处)。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民政网络和门户网站管理。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指导行政区划调整,负责权限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组织师市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确定、公布镇(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指导地名规划工作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指导地名管理,负责兵团辖区内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街路巷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

(三)社会救助处(儿童福利处)。拟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工作,督查各师市救助资金的使用发放。指导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拟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四)社会事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组织管理处)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公益性公墓和墓地管理,负责权限内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订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师市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五)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承担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13楼

夏季办公时间:9:30-13:30,16:00-20:00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