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在兵团民政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兵团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兵团系统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呆傻人员的救助保护,以及兵团跨省护送救助任务。具体职责:
1.负责兵团救灾减灾物资、资金的管理、储备、调运、分配等工作;
2.承担全兵团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
3.指导各师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服务于兵团的救灾救济工作;
4.负责兵团系统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呆傻人员的救助;
5.负责救助保护流浪儿童、弃婴工作;
6.负责同国家民政部、国际SOS村和自治区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联系、衔接等工作。
主任:李海河 0991-5106806
办公地点:头屯河区崇五路48号院内(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57号13楼)
通联方式:0991-5106806(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