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承担其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救治及中转工作。
二、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三、承担兵团直属单位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有意愿的特困老人供养、孤儿收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
四、负责兵团低收入家庭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数据库、核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指导协调跨省、跨师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五、负责民政信息化服务工作。
六、完成兵团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91-5106806